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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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临沂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联合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严厉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通信网络的安全与稳定。
《通告》明确指出,通信基础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其安全的行为,也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通信建设活动。
《通告》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社会监督与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行为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二是规范了通信基础设施的迁改原则,强调应当坚持“先建后拆”和依法补偿原则,严禁擅自迁改;三是针对施工、生产等可能影响通信设施安全的活动,要求作业单位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和采取防护措施,一旦造成损害,需依法承担恢复原状、修复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四是重申了法律责任,对故意损毁或盗窃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临沂市通发办组织通信行业在基站、机房、群众密集区等广泛张贴,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普法CQ9电子与其他游戏平台的区别宣传与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典型破坏案件,全力确保信息通信大动脉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