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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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0.015亩(10平方米)。 2.该标的项目租赁用途:建设移动通讯基站。 3.该项目拟租赁期限2年(合同租赁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终止日期不得超过2027年12月31日,租期不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收取租金)。 4.该项目坐落位置: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牛家场村村西北。占地四至:东至京雄高速;南至黄良铁路;西至京石高铁;北至村北路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分区规划为生态混合区。 5.出让标的用于通信基站信号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6.本项目现有地上物属原使用方所有,该项目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选择受让方。如果通过公开交易后,若非原使用方成功受让,由村集体15日内负责清退现有使用方并保证项目地块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村集体CQ9电子游戏平台安全性全部承担。 7.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质押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也不得利用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进行融资。 8.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9.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10.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10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