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通信信号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地铁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通信信号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工程北京地铁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通信信号施工标段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京交函【2024】1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地铁10号线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本工程为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包括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的信号设备安装、新建综合承载车地无线通信系统以及通信系统配套改造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包括但不限于托板托架、桥架、线槽的安装)、既有设备设施移设拆除等施工,本项目引起的相关施工配合工作、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除湿、新设/既有设备防护、机房整治等),以及相关的配合、调试工作、拆旧设备的保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51824.0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10号线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包括信号系统整体更新改造的信号设备安装、新建综合承载车地无线通信系统以及通信系统配套改造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包括但不限于托板托架、桥架、线槽的安装)、既有设备设施移设拆除等施工,本项目引起的相关施工配合工作、以及必要的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机房除湿、新设/既有设备防护、机房整治等),以及相关的配合、调试工作、拆旧设备的保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 资质, 近5年(竣工验收日期在2020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含)以上的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或信号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4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