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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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1、本次采购的屋顶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项目分布在启东市区及各乡镇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村委会、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农户、居民小区屋顶车棚,项目总容量约60兆瓦(具体详见光伏点位统计表)。屋顶结构形式为彩钢瓦屋面、混凝土平屋面及弧形混凝土屋面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该服务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需求,充分了解项目的客观情况,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视、光伏组件清洗及更换、光伏支架维护、电站设备年检及维护、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管理、用电企业及农户纠纷解决、负责业主方光伏电费的收缴与结算、双电源供电单位巡检、分布式电站故障排查、故障处理、光伏电站预防性试验、屋顶修理、设备定期检测、防雷检测、表计送检等。
光伏组件为电站主要发电设备,运维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光伏组件清洗工作,以保证电站发电,光伏方阵输出低于初始状态(上次清洗结束时)输出的95%时,以及灰尘、鸟粪、工业粉尘堆积在光伏板表面上,都会使光伏方阵发电量下降,严重时会引发热斑效应。
光伏组件在受意外或不可抗因素导致损坏时,运维人员应及时上报组件损坏情况,确定责任,提出更换请求,由责任方或采购人承担更换费用。光伏组件因维护不当,产生热斑、隐裂等损坏时,供应商应承担更换费用,该费用并入供应商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
②当光伏支架因外力出现开裂现象时,及时按原支架标准进行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③当光伏支架出现表面老化、脱漆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刷漆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①对交流配电柜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相应流程操作,保证人员及设备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坏,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②运维人员应对配电柜内损坏、老化部件及时更换,确定责任,提出更换请求,由责任方或采购人承担更换费用。
③当逆变器发生故障时,运维人员应迅速上报,确定责任,提出更换请求,由责任方或采购人承担更换费用。
②运维人员确认电缆、桥架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需要更换时,应及时提出更换要求。
运维人员对电站进行关键部件维护时,应保证外观正常,电气性能完整,动作灵敏。如运行环境较差,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电站运行期间,运维人员应对电站通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对数据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定期检查关键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通讯安全。
①运维人员应将光伏电站的发电量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统计和整理上报,实时监测APP发电量数据等情况,发生故障或异常时,运维人员应及时上报。
②运维人员应对光伏电站单向或双向电表的数据进行定期收集并形成统一数据及时上报。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运维期间对光伏电站设备(预制舱开关站、升压变压器、低压开关柜、逆变器、箱变等)组织进行每年一次的检查、试验,并出具相应试验报告。
供应商应设置人员对电站现场的资料档案进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组卷、查阅和存储,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现场资料具有保密义务。主要管理的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采购人移交给供应商使用的技术规程、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相关书籍、规章制度和各种电子档案等,供应商只有使用权利,未经许可不得删除、更改和向外借阅。
②采购人委托供应商现场保管的各种文件、工程资料、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等,供应商只有现场看护及查阅权利,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③供应商应该自行建立现场管理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类档案、记录类档案、报告类档案等,所有资料档案的填写记录、整理组卷均需要按照采购人生产管理和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④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资料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该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善。
①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现场维护工作的工器具明细表,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应满足标准要求,并在检定的有效期内。采购人应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②采购人应最大限度向供应商提供有关设备运行、维修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供应商不能在未得到采购人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供应商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完好退还采购人。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中双电源的用电单位每月进行巡检,确保无因业主切换主/备变压器而引起光伏电费的坏账。
(1)运维负责人负责组建运维团队并组织开展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单方更换运维负责人。
(2)供应商指派的运维负责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汇报工作,供应商运维人员同时接受采购人现场代表的监督,若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运维工作不符合采购人或本合同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当立即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
(3)供应商应当遵守电站相关规章制度及采购人考核、管理制度。对于违反电站规章制度或采购人相关考核评价及管理制度的供应商运维人员,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补充相应的运维人员。
(4)本项目要求配备至少8名运维人员(其中至少4名具有高压电工证),运维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供应商运维人员无法圆满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电站运维工作,供应商应及时按采购人要求另行增加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
(5)采购人有权统筹安排供应商运维人员的工作任务,并进行考核评价。如供应商派出的运维人员未能通过采购人考核评价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增加相应的运维人员。采购人有权派驻人员监督并配合供应商运维团队工作。
(1)供应商应严格依照《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对电站进行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高效、严格的运行维护指挥系统,及时解决运行维护中发生的问题。
(3)供应商应制定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并报采购人备案。遇有设备设施变动时,应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4)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电站的技术档案管理,包括设备台账、技术图纸、设备说明书、试验资料、大修资料、技改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记录。
(5)供应商负责电站的技术监督工作,对设备状况及时做出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6)供应商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
(7)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报送各类计划方案。负责编制检修、技改、零购等计划或方案,及各类资金支付申请等,并报送采购人审查。
(8)供应商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维护过程的项目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9)供应商应提供为完成合同范围内维修任务所必需的劳务、一般消耗性材料、常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
(10)合同范围内如遇有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要特巡,巡视要有记录。查到的缺陷要及时处理,消缺记录齐全。
(1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来上报生产报表和月度运营分析。
(12)供应商自行配备电站运维管理的设备易耗品备品配件(日常耗材及单价3000元以下备件)及工器具等。
(13)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人与保险公司洽谈投保事宜,当发生电站损坏等事故时,供应商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和政府有权管辖部门,并负责做好抢险、现场取证、索赔等资料收集,协助采购人进行索赔谈判。
(1)供应商是电站运行维护的责任单位,供应商负责电站运行维护、修理、消缺和事故的统计、填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
(2)供应商应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的例行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供应商严格执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供应商在合同范围内应为供应商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如:意外事故险等),负责运维过程中全体运维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并负有运维中的安全责任,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本单位员工交纳相应的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施工中非采购人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对电站养护维修负有全部责任,如果发生设施损坏,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换或维修。对重大检修项目,应编写施工方案,报采购人审定。
(2)供应商应加强检修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人为责任或蓄意破坏事故。
(1)运维人员作为专业运维服务方,必须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撑,在与电站安装点位业主产生纠纷、矛盾、争议等事项时,运维单位负责第一时间处置并进行解决,同时将问题的处置情况反馈采购人。
①完成国网app相关绑定工作,并每月提供app截图,协助调取用电单位每月核查联等相关工作。
②确保光伏电费收缴率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负责每月光伏电费发票的送达及收缴等工作。
(3)其它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维修,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维修凭证。
(5)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必须按计划有序地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书面的巡检记录,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到主控室登记并向采购人汇报,得到确认后及时处理。如情况紧急,应按相关规定做紧急处理。
1.1.2.1.2不发生一类障碍及由于电场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或跳闸事件
1.1.2.1.8不发生责任性损害采购人公司形象、危及生产稳定或产生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
1.1.2.1.9 不发生设备设施被盗或破坏、不发生火灾事件、不发生因自身原因造成与电站建筑业主的矛盾、不发生因防汛不力或员工误操作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坏事件等。
1.1.2.2.1每发生一次二类障碍:中标供应商负直接责任,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2千元;负主要责任,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1千元违约金;负次要责任,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0.5千元违约金。
1.1.2.2.2发生火灾事件、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发生与电站建筑业主方矛盾、发生因防汛不力或员工误操作导致的设备设施损坏事件等,中标供应商承担事件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修复的材料、设备、设施和人工费)。如发生事件后,中标供应商处理不力,采购人有权追究发生事件所带来的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中修复工程由中标供应商组织并承担所需物资、人工费等,间接损失或采购人有权追究的责任在合同结算中扣除。
若电站现场发生设备偷盗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还要向采购人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财产险没能得到赔偿,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若赔偿存在差额,差额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产生的电量损失按非停定性处理。
1.1.3.1.1设备维修质量年度指标:合格率100%,优良率≥95%。
1.1.3.1.2设备状态评估:主设备一类率100%;辅助设备全部为二类以上设备,其中一类率≥95%。
1.1.3.1.3设备完好率:主设备完好率100%,辅助设备完好率≥95%。
1.1.3.1.4消缺率:三类以上缺陷月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月消除率≥95%。
1.1.4.1未根据采购人有关规定建立起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300元违约金。
1.1.4.2违反两票管理规定,每次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200元违约金/次。
1.1.4.3按照公司或采购人有关通知规定,开展定期(如季节性、年度、月度、周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大检查的自查整治工作,每少一次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未按采购人下达的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300元违约金/项。
1.1.4.4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件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件分析报告,每发生一次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
1.1.4.5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和考试,每发生一项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300元违约金/次。
1.1.4.6对特殊工种人员不进行继续培训或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每发生一项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300元违约金/人次。
1.1.4.7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应完备并摆放整齐,生产现场维护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装置、遮栏、安全网、防护罩应完整可靠,否则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200元违约金/处。
1.1.4.8发生违反安规或习惯性违章事件,视情节轻重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100-1000元违约金/人次;重复发生,加倍考核。
1.1.4.9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火险或火情,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200-2000元违约金/次。
1.1.5.1发生酗酒当班、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的事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当班期间擅离职守,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人次。
1.1.6.1建立健全与生产相关的各类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台账、异动台账、消缺台账、技术监督台账、密封点台账、安全管理台账、文明生产台账、设备评级台账、材料及备品备件台账、工器具台账、考核台账等),台账未建立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项。
1.1.6.2未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发电设备的原始数据资料(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维护、检修、试验、检验记录等)出现丢失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项。
1.1.6.3设备定值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管理混乱,出现定值清单错误、缺失等情况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项。
1.1.7.1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生产调度联系人员名单,无故不报或不按规定上报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次。
1.1.7.2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采购人生产调度人员下达的生产调度和工作任务指令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项。
1.1.8.1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年、季、月、周生产信息报表、报告,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100元违约金/项·天。
注:以上技术标准,若存在已被依法替换、废止等情况或与最新的规定、标准有冲突的,应以最新的相关规定标准为准。
所有人员必须工作责任心强、技术和思想素质过硬。供应商必须对员工进行系统完整安全教育,员工必须对供配电系统施工、检修保养维护有充足的安全作业经验。
工具配置要求:供应商自行配备相关工作服、员工劳保用品、足量完好工具、仪表等。
供应商保证光伏电站发电系统的正常值班和可靠运行,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并抄录数据。
供应商确保系统供电稳定运行,无论任何原因一旦发生断电情况,供应商尽快选择安全的方式恢复发电(包括及时修复,安全隔离故障设备),断电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所有责任范围内的维护事宜,供应商须定期制定详细的月度计划,并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按照计划开展各项维护维修工作。如检修维护不到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严格按照国家供配电系统的各项规程进行倒闸等所有电力操作。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外出履行请假手续,保证维护人员足额在岗在位。同时供应商应对维护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责。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并按照其要求支付所有费用。此费用已含在合同费用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
供应商如需查阅本工程的有关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获得采购人必要的帮助与配合。
四、服务周期: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合同单价不作改变,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22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江苏城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启东市建设南路与南苑东路交叉口南100米),或者将市场询价表等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邮件请勿加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陈沈杰,联系电线.报价费用说明: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履约期间各类材料设备的市场风险。本项目不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标的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清单、中文说明书、运输装卸、服务、培训及验收等费用并入报价内。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总容量增加或减少均按实计算,价格按投标报价(单价)计取。
(2)每年按租金代付协议的要求待支付户用项目涉及到的老百姓屋顶租金,财务成本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
5.报价单位须提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6.运维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期限:运维服务期满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运维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每次付款时扣除相关违约金、考核扣款、赔偿金等)
7.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1:2026年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询价表
市场询价--2026年江苏城安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docCQ9电子游戏平台推荐